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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僧多粥少” 一旦推出将再现抢购风潮

http://www.allfang.com   日期:2006.08.2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王小霞   评论   论坛
    本轮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限价商品房”作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成为普通收入者翘首期盼的香饽饽。但是,近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很多地方的限价商品房尚未浮出水面。相反,有关限价商品房能否抑制高房价、应该如何执行的讨论却不断在业界进行。

     根据建设部的相关规定,未来住宅保障体系中的实物补贴可能将分为三个等级:廉租房将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所占比例不大;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则面向低收入家庭,当家庭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政府有权收回住房;而限价商品房应该面向本地区的无房户。

     至于质量保证方面则更好操作,政府可以制订详细的限价房质量标准,而且在房屋建成后组织专业的验收人员进行严格验收。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不仅要由开发商负完全责任,而且要进一步惩罚开发商,“利用合同约定完全可以做到杜绝质量问题的出现。”

     有人说,既要限地价又要限房价,没有利润开发商根本不会干。但据了解,北京市近期推出几宗限价地后,不少房地产国企密切关注,一些大型国企甚至几个月前就已开始筹备拿地。首开集团董事长刘希模此前曾公开表示,首开将积极参与北京限价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并已开始参与限价土地的招标工作。而已明确表示倾向于关注东铁匠营地块的有北京金隅嘉业和北京建工集团。

     “会有不少开发商愿意开发限价房,因为限价房的利润也有一定的吸引力。”张跃庆说,以前都说经济适用房只有3%的利润,却仍然有那么多开发商抢着干。因为,房地产行业的利润远远大于其他行业,开发商事实上获得的利润远远不止3%。

     “吸取过去经济适用房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经验教训,限价房应当能够做好,关键是看政府有没有这个决心。”张跃庆认为,只要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制定限价房操作细则,限价房一定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反方:很难落实

     “限价房操作起来会有很多问题,可能比经济适用房的问题还要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学者王学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限价房也是商品房,怎么能进行限价呢?凌峻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左农则认为限价房违反了市场经济基本原理,无法缓解目前房价高涨的局面。

     “而且,限价房的推广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阻力应该来自地方政府。”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地方政府根本不希望房价下跌。

     8月4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公告,对位于市郊的广州开发区两块住宅地挂牌拍卖,要求建成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房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这是“国六条”实施后广州公开拍卖的首宗“限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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