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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整改还是赔偿 遭遇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组图)

http://www.allfang.com   日期:2007.1.19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晓玲   评论   论坛
     商品房质量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02年,知名律师秦兵就提出过204条,对房屋质量、购房陷阱和收房验房问题进行过详细的探讨,并提出过对策。

    大分收房纠纷未能解决

    珠江骏景顶层漏水、国际友谊花园面积缩水、荣丰2008劣质楼板、时代庄园临时电问题……这些被媒体公开报道过的案例中,有的通过诉讼或协商解决了问题,得到了补偿,但大部分最后都拖延未能解决,如业主本人未实施整改,则房屋仍存在安全隐患。

    北京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师张之刚介绍,虽然北京市建委规定了分户验收制度,对房屋结构、墙体等进行检验,但由于人力、技术的限制,对户内的一些细节问题关照不够。收房时,业主仍然需要专业人员的帮助,对厨房、卫生间的通风系统、下水管道、墙体“空鼓”现象、电线接入等进行检查。

    明确责任方,“抱团”谈判

    在收房阶段请专业人士如验房师等协助验房,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而新房从立项、承建到交付使用,都有相关部门和公司负责,开发商、承建商、门窗等材料的供应商、规划、电力、消防部门、煤气公司等,交房前是谁的责任谁负责。业主可以就重大、普遍性问题“抱团”集体维权,与开发单位谈判、协商解决,该整改的整改,该补偿的补偿,否则一旦入住后就很难再追究了。

    当然,维权过程中争取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也非常重要。建委系统的质量监督站一直是个被忽视的部门,其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站在协调开发商、承建商、监理公司等各方关系时具有重大作用,争取该部门的介入和支持,督促其向相关单位追责,是业主重点要做的。

    把物业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有调查显示,北京80%以上的物业纠纷都源于开发商遗留问题,业主入住后,开发商往往将责任转嫁给物业,而很多业主也以房屋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为由拒交物业费,由此产生诸多矛盾。

    仁和律师事务所孟宪生、忆通律师事务所李苏滨等律师均认为,业主维权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很重要,在收房阶段把问题都罗列出来并解决掉,可以避免入住后的很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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